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污水采樣注意事項
更新時間:2023-08-14 瀏覽次數(shù):1131
污水采樣器是采用高可靠蠕動泵,混合式步進機驅動,滿足各類環(huán)境條件下的水質采樣;適用于各級環(huán)境監(jiān)測站、污水處理廠、水利、水務及科研院所,對工業(yè)污水排放口、江、河、湖、海等水樣的采集的儀器。
采樣注意事項:
①分裝樣品時,必須用水樣沖洗三次后再行采樣。涮洗用的水樣應棄去。以排除可能帶來的沾污。但采油的容器不能沖洗。
②渾濁度、懸浮物等測定用水樣,在采集后,應盡快從采樣器中放出樣品,在裝瓶的同時搖動采樣器,防止懸浮物在采樣器內沉降。非代表性的雜物,如樹葉、桿狀物等,應從樣品中除去。
③采樣時要防止采樣現(xiàn)場大氣中降塵帶來的污染。采樣時應避免劇烈攪動水體,任何時候都要避免攪動底質。用采水塑料桶或樣品瓶人工直接采集水體表層水樣時,采樣容器的口部應該面對水流流向。
④采水器的容積有限不能一次完成采樣時,可以多次采集,將各次采集的水樣集裝在洗滌干凈的大容器(容積大于5L的玻璃瓶或聚乙烯桶)中。樣品分裝時應充分搖勻。注意:混勻樣品不適宜測定生化需氧量、油類、細菌學指標、硫化物及其它有特殊要求的項目。
⑤測定生化需氧量、pH值等項目的水樣,采樣時必須充滿樣品瓶,避免殘留空氣對測定項目的干擾。測定其他項目的樣品瓶,在裝取水樣(或采樣后)至少流出占容器體積10%的空間,一般可裝至瓶肩處,以滿足分析前樣品充分搖勻。
⑥在樣品分裝和添加保存劑時,應防止操作現(xiàn)場環(huán)境可能對樣品的沾污,尤其測定微生物質的樣品,更應格外小心,要預防樣品瓶塞(或蓋)受沾污。
⑦凡需現(xiàn)場測定的項目,應進行現(xiàn)場測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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